海安帝格纳家具经营部:
个体工商户经营者:曾丽霞
2023年6月12日何浩投诉要求你单位发放2022年10月至2023年5月工资49685元,现依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》第三十条第一款、第八十五条第一款、《劳动保障监察条例》第十八条第一款第(二)项之规定作出行政处理,因你单位目前无法直接送达,根据《江苏省行政程序条例》第五十九条之规定,现向你单位公告送达《劳动保障监察行政处理决定书》。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三十日,即视为送达。
附件:《劳动保障监察行政处理决定书》.docx
海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
2023年10月20日